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体育教学部负责公共体育教学管理、科研、安全稳定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负责制定完善体育教学部各项规章制度及体育工作的规划与发展工作。
四、负责公共体育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五、承担全校公共体育教学工作,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用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六、负责实施体育教学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的考核等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七、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八、负责学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校运会、校体育运动代表队训练。
九、负责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的支持与指导工作。
十、负责体育教学部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和教师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十一、负责体育教学部经费预算及合理使用。
十二、负责公共体育场地管理、使用、维护及器材购置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与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