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5〕4号)要求,现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2024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除2024年新建平台外,已纳入管理序列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参加本次评估。
二、评估内容
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对参评平台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工作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材料由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和总结报告两部分组成,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4年全年度汇总数据,总结报告为2024年平台组织管理、条件建设和代表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重点说明(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评估流程
1.提交材料。平台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hebkjt.cn)—申报人入口登录,在“科研平台”—“平台绩效”—“月度绩效浏览”栏目完善2024年12月份月度绩效报告,填报数据为2024年全年度汇总数据,以此作为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在月度绩效附件页面上传绩效总结报告和相应佐证材料(填报明白纸见附件2,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平台于2025年4月9日前完成填写提交后,依托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于2025年4月14日前,完成审核、修正等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可对依托单位审核通过的绩效总结报告进行退回操作,未进行退回操作的自动提交至省科技厅。
四、有关说明
1.平台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参加绩效评估,科技厅将按有关规定对省级平台予以撤销。
2.参加绩效评估单位存在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的,平台填报数据和材料存在虚假的,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
3.申报材料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省科技厅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得在非涉密材料中标注密级。如违反规定,依托单位和平台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
4.2023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本次绩效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撤销。
5.“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用户名和密码遗失及填报流程和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五、联系方式
科技厅联系方式:
重点实验室: 李 岩 0311-66507798
技术创新中心:郭炜辉 0311-86251011
技术支持电话:0311-66568698/82620020
科技处联系方式:
郭亚净 0311-89926100 15373675318
科技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