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省政府令〔2005〕第8号)和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评比表彰活动的函》(冀功勋组函〔2024〕45号),现开展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
本届评选河北作者于规定时限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具体要求见《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
二、申报办法和程序
1.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评选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社会组织),并对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加强学术诚信监督,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复制比不超过25%。为统一检测标准,中国知网查重的检测范围应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机构自建对比库等。检测文本内容应与申报成果一致。
3.申报人所在单位(社会组织)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诚信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推荐申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社会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作者(申报人及合作者)、成果形式、出版发表采用单位名称、出版发表采用时间等内容。对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须做脱敏处理。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未完成核查处理的成果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二份(至少一份原件)。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获批示采用的,须提供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采用证明。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封面和骑缝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包括:①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反响材料和佐证材料,避免过多罗列;④其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一式二份。须提供完整的简洁版报告单(不含原文),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加盖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6.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1.公示材料(附件4)于2025年2月6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xf1655@163.com。
2.申报材料于2025年2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申报书》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为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晓飞,联系电话:89926462,电子邮箱:jxf1655@163.com。
科技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