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
教职工文体协会总章程
第一条 河北中医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为河北中医学院工会所属的业余群众性文娱、体育组织。
第二条 各协会以“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为宗旨,团结、带领广大文体爱好者,展示广大教职工求实创新、励志图强的精神风貌及健康体魄,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以协会活动为媒介,增进与兄弟院校、单位之间的友谊,以此来宣传我院的整体优势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 协会成立要切合实际,在学校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每个协会至少有10名以上会员。可设会长和秘书各一人,负责协会的管理和日常性工作。
第四条 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要遵守本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同时,有自愿入会、退会的自由。
第五条 协会的任务
(一)结合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配合校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文体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体质。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兄弟单位协会的联系与交流。
(三)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内部的比赛和规模不同的邀请赛。年内不开展活动的视协会自动解散。
第六条 协会活动经费由协会自筹,校工会每年按协会会员数量及活动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协会在该章程指导下制定各自的《会规》。《会规》校工会备案。每周五下午第二节下课后为会员活动时间,其他有关活动事宜协会自行商定。
第八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配合协会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校工会。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河北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